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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振森能源冲刺北交所上市 高度依赖单一客户等难题待解
  • 2026年04月13日 来源:经济参考报

提要:广东振森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正在冲刺北交所上市。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据公司介绍,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申请已获全国股转公司审核同意,并于2月25日起挂牌公开转让。

广东振森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振森能源”)近期正在冲刺北交所上市。公司目前为基础层挂牌公司,须进入创新层后方可申报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据公司介绍,其股票挂牌公开转让申请已获全国股转公司审核同意,并于2月25日起挂牌公开转让。

根据振森能源此前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介绍,公司经营层面高度依赖单一客户、资产负债率较高、综合毛利率低于行业均值。此外,公司还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化交易导致电价波动等一系列挑战与风险。

高度依赖单一客户

振森能源是一家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的数字化、智能化的分布式绿色能碳服务商。公司构建了能源生态闭环,报告期内持续在深化光伏—储能协同、虚拟电厂和智能微电网等技术领域投入研发,并拓展智能化在能源管理中的应用深度。

振森能源主营业务运营情况显示,报告期内(指2023年、2024年及2025年1-4月),公司主要向客户提供工业领域的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面向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国有能源集团、电力集团等新能源投资运营商,以及拥有大面积工厂且高耗能的工业生产型企业。公司还表示,未来将加速推进虚拟电厂商业化运营,该业务面向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工业电力用户、电网公司等。

报告期内,振森能源来自前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72.64%、91.21%和90.62%,其中对现代能源集团下属企业销售占比较高。公司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项目需要与工业企业(提供屋顶)与投资方(提供资金)达成三方合作关系。报告期各期,现代能源集团均为公司第一大客户。

资料显示,现代能源集团是位于广东省内的大型国有企业,其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一流的新能源投资运营综合服务商,对工业领域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有大量、持续的投资需求。

振森能源表示,若未来公司与重要客户的长期合作关系发生变化或终止,或重要客户因其自身经营原因而减少对公司的采购,或因公司在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项目质量、技术创新和开发等方面无法满足客户需求而导致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振森能源还面临新业务拓展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和分布式绿能投资运营。据悉,公司正加速向能源物联网平台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电力市场化交易、虚拟电厂运营等新业务。不过,虽然上述业务市场空间广阔,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如新业务发展未达预期,则可能会给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带来不利影响。

资产负债率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振森能源总资产稳步增长,但是资产负债率较高,分别为92.16%、85.78%和84.37%。值得关注的是,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显示,于2023年末和2024年末,振森能源资产负债率分别显著高于可比公司均值55.17%、53.80%。其中,2025年1-4月,可比公司未披露相关数据。

对此,振森能源解释称,“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尚未上市,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债权融资”。并且,公司乐观预判自身“盈利能力持续增强,资产负债率逐年下滑,长期偿债能力逐年增强”。

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振森能源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解释主要原因是:公司每年将取得的盈利再次投入生产经营中,从财务角度而言即流动资产科目转入非流动资产科目,该模式虽然会降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但会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长期偿债能力;其次,近年来公司的融资能力弱于其他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子公司,导致资本实力存在一定差距。

综合而言,针对负债率较高及偿债能力,振森能源表示,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和分布式绿能投资运营对服务厂商的资金实力存在较高要求,为积极推动业务发展,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的现金流及还本付息能力的前提下,通过推进股权融资、举借有息负债等方式进行融资。若未来宏观经济发生变化或公司不能及时取得金融机构资金支持,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毛利率低于行业均值

经营成果方面,报告期内,振森能源营业收入分别为52355.38万元、66063.33万元和12272.40万元,归属于申请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分别为3937.60万元、8000.24万元和1963.10万元。

报告期内,振森能源营业收入均来源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中分布式绿能解决方案收入分别为49437.61万元、61476.33万元和10223.1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4.43%、93.06%和83.30%,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也是公司其他各类业务开展的基础。

不过,振森能源报告期内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4.48%、28.93%、39.65%。除2025年1-4月份以外,公司该项指标在2023年度、2024年度均低于行业可比公司均值,且差距较大。

对此,振森能源表示,综合毛利率与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公司与可比公司的收入结构存在差异,而不同类别收入的毛利率差异较大所致。“其中,公司综合毛利率低于可比公司,主要系上述可比公司分布式绿能投资运营类收入的占比较高,该业务的毛利率通常较高。”

振森能源还介绍,公司未来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65.68%、48.86%和44.96%,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和辅材等。近年来,光伏组件的市场价格持续下降,如果未来光伏组件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可能对公司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

此外,本报记者注意到,振森能源筹备上市前夕公司股东进行了频繁的股权相互转让和闪电注资,上市过程中股东在代持、出资等方面仍存有多项“瑕疵”;公司公开披露的几名核心技术人员履历透明度存疑;报告期内多家控股子公司或亏损或无实际经营业务。针对以上问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联系振森能源,截至记者发稿仍未收到回复。




责任编辑:周峰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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